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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路怒症”缘何愈演愈烈治理措施亟待跟进
更新时间:2015-09-21 20:18:57  |  点击次数:1305次

“你是怎么开车的,会不会开?就这点技术还敢上路。”“你说什么,有种再说一遍。”9月7日,兰州五泉广场附近,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轻微剐蹭后,两位司机立马变成了“热血青年”,各种粗俗不堪的话语喷口而出,最后甚至抡起了拳头,演变成了“全武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车一族越来越多,道路随之越来越堵,不管路人、乘客,还是司机,都对道路拥堵深恶痛绝,“路怒症”随之而来,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开车 一些司机变“怒汉”

  家住兰州市城关区的孙先生前段时间刚买了一辆车,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却给李先生带来了一些烦恼。

  “其实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脾气还是很温和的,谁想到,一开车之后,我就控制不了了,当每次有人擦了我的车或者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我的脾气就不自觉地上来了,甚至有一次把坐在后排的孩子都给吓哭了,事后我也很后悔,可是就是控制不了。”提及自己的“路怒症”,李先生不由得苦笑。

  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骂粗口……记者走访了很多司机,其中大多司机都表示,平时自己都是很温和的人,可是一开车之后,尤其当道路比较堵的时候,一旦发生纠纷,他们的火气就变得特别大,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有时候甚至打了起来。

  一发怒 “小事”变“大事”

  据省心理咨询师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莫兴邦介绍,“路怒症”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此类行为包括:遇上堵车时,会极度焦虑,骂脏话;强行切入别人车道,或者被人超车后破口大骂,或是加大油门,追上去把车超回来;前车车行速度较慢时,会不停按喇叭或打闪灯;摇下车门挑衅别的司机,包括向其他车辆掷物品、吐口水,严重者出手伤人……

  “这些事有一个共同特点,全由‘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双方都带着‘怒火’,两不相让,最后愈演愈烈,从‘小事’变成了‘大事’。”莫兴邦说。

  据兰州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吴存庆介绍,今年上半年,兰州市因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交通事故108起,造成28人死亡、致伤114人;逆向行驶引发道路事故31起,造成6人死亡、致伤46人;超速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掉头、违反交通信号分别致死6人、3人、3人和2人,而这些悲剧之后都或多或少有着“路怒症”的影子。

  路怒族 请你三思而后行

  “现代生活压力大,人们普遍缺乏耐心和容忍力,在马路上受到外界刺激,很容易引起争执和愤怒,抱有‘有钱就任性’的心理,发泄情绪,这是‘路怒症’频发的最主因;车辆在激增,驾驶员素质良莠不齐,心理疏导没有及时跟进,出现了相互不服气,故而出现了一些‘马路怒汉’;从外部因素分析,城市规划不合理,道路交通环境不完善是“路怒族”滋生的土壤,‘堵’是城市道路交通普遍的顽疾,车辆长时间滞留,驾驶员长时间等候,高频率出现这种等候更会使驾驶员的心理承受能力下降,不良情绪积压无法发泄最终引发驾驶员‘路怒’。”莫兴邦表示。

  提及如何缓解“路怒”问题时,莫兴邦提出了几点建议:广大司机朋友在“堵”的时候应该坦然处之,不要骂人发火,多换位思考,三思而后行,合理宣泄疏导情绪;“路怒族”的故意撞车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若以刑法定罪量刑,“路怒族”的嚣张气焰一定会刹下去;政府相关部门合理规划道路网络,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减少引发“路怒”的外在条件,及时对出现的“路怒”人员进行疏导,把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