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兰州发生“抢小孩”事件 |
警方连夜调查辟谣并还原真相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前段时间看微信上说兰州发生了‘抢小孩’事件,案子破了没有?”几天前,与《法制日报》记者熟识的装修公司老板张先生见到记者便问。
“那是网络谣言,公安局都辟谣了,警察还原了事件真相,报纸上都登出来了。”记者说。
6月25日,网传甘肃省兰州市发生“抢小孩”事件,警方连夜调查于次日上午证实为“严重不实消息”,并还原了事件真相。但此后近两个月内,记者的一些亲戚朋友依然在向记者打听该事件。
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员莫兴邦博士认为,尽管警方辟谣非常及时,但网络谣言依托网络自媒体交互式快速传播扩散,一旦形成气候,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影响。
“政府应对网络谣言,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者,另一方面也要最大程度地公开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莫兴邦说。
“抢小孩”消息被广泛传播
6月25日,一条“抢小孩”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QQ群、微博上被广泛传播。该信息附带了两张图片,内容称:“求扩散,求扩散。就是这个人,刚在鸿运润园门口,差点把我儿子抢走了。”
发帖者称:“我在路边车上等,我妈自己抱小孩出来,他可能以为我妈自己一个人。突然一下子靠过来伸手就硬要拉我儿子的腿。路边还停着一辆没有牌照打着双闪的轿车。我问他干嘛,他笑着跟我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我现在还在抖啊,太恐怖了。妈妈们自己带孩子出门要小心一点。”
这条信息发布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一名昵称为“永修老余”的网民在微博上转发了“抢小孩”的消息后,不少网友跟帖转发。兰州警方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当天20时30分,办案民警连夜对发帖人付某、付某的母亲赵某、付某的司机魏某进行了询问,同时调取了鸿运润园东门及周边监控探头的视频资料,查找了付某所述的穿白衬衣陌生男子及无牌轿车后,发现其所发信息明显与事实不符。
发帖人曾向派出所报案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证实,发帖人付某在网上发帖前曾向派出所报案。6月25日17时20分,雁西路派出所接到一名付姓女子的报案,称有陌生男子抢其孩子未遂。
接报民警仔细询问当时情况后,让付某通知其母亲到派出所配合民警做进一步调查,并让其将手机上的陌生男子照片下载后提供给民警。付某离开后不久,便在其微信朋友圈、QQ群里发了“抢小孩”的消息。
城关警方连夜调查后,还原了事件真相。6月25日16时30分许,付某让司机魏某驾车载其到兰州市城关区鸿运润园东门口,等候付某的母亲赵某及其儿子。在赵某带付某的儿子走出鸿运润园东门准备上车时,付某看到一陌生男子在其母亲身后,就喊了一声:“你干嘛?”
赵某及付某的儿子上车后,该陌生男子便沿着人行道由北向南走去。付某让司机把车往前开了一段之后,用手机拍摄了该男子的照片。之后于6月25日17时30分许,在其微信朋友圈、QQ空间及QQ群内发表了关于“抢小孩”的“说说”。
据城关分局刑警直属大队民警介绍,付某的母亲赵某接受民警询问时表示,并未发现该陌生男子有拉拽付某儿子的现象,从其出门后也无任何人跟踪。司机魏某也证实赵某准备上车时该陌生男子与赵某有一段距离,而且与赵某和付某的儿子无身体接触。
相关视频监控资料更是清晰地记载了赵某在抱着付某的儿子从东门出门后,直接朝付某的越野车走去,穿白衬衣陌生男子由北向南沿人行道行走。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赵某抱着小孩无停顿地走到车旁并上车,陌生男子虽在赵某身后,但与赵某有一段距离。此外,付某提到的那辆红色轿车于当天下午16时28分在东门短暂停留后离开。在赵某抱着小孩走出东门后,穿白衬衣男子沿着人行道由北向南一路行走,此时红色轿车已离开东门,陌生男子并未乘坐红色轿车。
被冤男子在做废品收购
6月26日5时许,民警在兰州市一处废品收购商店找到了视频中的陌生男子,随即进行了询问。
据民警介绍,该男子姓王,河南省项城市人,今年50岁,两年前与妻子一起来到兰州从事废品收购生意。6月25日下午,王某去离鸿运润园不远的一处工地洽谈废品收购一事,结束后准备步行去新港城对面乘坐114路公交车返回,结果行至鸿运润园东门附近时遇到一名抱小孩的妇女,他在沿着人行道和抱小孩妇女一前一后行走到一辆越野车旁边时,该妇女打开车门上车,由于该段人行道不是很宽,打开的车门挡住了人行道,王某便稍作停顿,准备从左面绕过越野车向前走,恰巧抱小孩妇女已经上车并关上了车门,王某则没有绕道继续在人行道上向南走去。其间,他发现越野车上的一名年轻女子给他拍了照片,他不明白什么事,也没有追问便回到住处。在26日凌晨被民警传唤后,王某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王某告诉民警,他在兰州收购废品,周围的人包括当地派出所的民警都了解他。他之所以两年前来到兰州,就是因为两个孩子先后考上大学,一个是重点大学的法学专业,一个是普通高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家中只剩他们夫妻两人,所以出来干点活、挣点钱。
城关区警方表示,将对此事件的“传谣”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